为切实做好校外实践教育阶段相关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严格按照《新疆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实践教育阶段各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和《新疆工程学院实践教育阶段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范开展实习,采取有效措施,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。
(二)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,督促企业落实实习管理制度,确保学生实习安全。
(三)春节期间活动多、聚会多,学生外出频繁,历来是安全事故易发、多发高发期,请各学院务必做好预案,提高警惕,督促校内指导教师加强实习巡查及安全教育工作。
(四)明确校内指导教师安全教育职责分工,做好假期学生联系、教学指导、实习巡查、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,全程跟踪学生实习。
(五)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,提醒学生要遵纪守法,严禁参与非法传销及网络贷款活动。因事请假要向校内及企业指导教师报备审批,不酗酒滋事、不晚归,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保持信息畅通,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,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,确保自身生命安全。